教育局职能职责


教育局工作职责

1. 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负责将国家的各项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规章制度落实到各级各类学校,并组织实施。
2. 拟定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检查实施,汇总年度计划和总结。
3.统览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教育教法,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社团等教育工作。
4. 依法审批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
5.协调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加强中小学布局调整,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政治体系、科技体系需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6. 会同市计划、财政部门对教育基建投资、教育经费、年度经费预算等进行研究、调拨和审计;负责教育经费汇总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监督和审计工作。
7.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对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的培养、教育、考核、选拔、推荐任免及聘任工作;负责学校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
8.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学校加强内部人事制度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聘任评聘工作。
9.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及环境保护教育等工作。
10. 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规划指导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
11. 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技术装备规划,指导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
12. 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调配交流、聘任评聘、培训培养、考核奖惩、辞职退休管理职能。
13. 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的语言文字及推广普通话工作。
14.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职责

1. 代表市(县)政府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和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2. 对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进行监督,使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 在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4. 接受上一级督导机构的工作任务,尤其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
5. 向同级和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教育工作情况,提出教育工作建议,反馈教育工作信息。
6. 积极参加教育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学习和上级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审核有关贯彻教育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及时如实向上级和同级政府报告。

教育工会工作职责

1. 组织领导所属基层教育工会,贯彻实施市总工会的决议和上级教育工会的工作要求,帮助基层教育工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教职工群众的意愿,独立地决定自己的工作,自主地开展各种活动。
2. 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地方教育发展规划和有关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政策的制定。就涉及教职工的重大问题与教育行政领导进行研究解决。
3. 指导、支持所属基层教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健全和完善教职工民主管理,推进民主建设。
4. 组织所属基层工会,参加各种社会活动。
5. 组织工会干部,进行调查研究,总结交流工会工作经验,培训工会干部,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6. 按照规定协助管理所属基层工会领导干部,勤听所属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7. 同教育行政密切配合,利用自己的活动阵地,加强教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努力建设“四有”教职工队伍,为教职工办实事。
8. 认真制订本年度教育工会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定期检查工作,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9. 建立健全工会工作制度,妥善保存工会档案资料。
10. 积极完成教育行政所分配的其它各项工作。

考试中心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教委、省教委、招考中心、省会考办及市招委会制定的有关招生、会考的政策的规定,并做好宣传工作。
2. 加强本中心自身建设,勤政廉政、热情为基层、招生院校和考生服务。
3. 组织、管理市、区考生参加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大中专院校及我市举办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负责组织招生报名、体检、建档、登记工作,组织面试、口试,加强考风考纪管理。
4. 负责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5. 组织和指导做好本市自学考试的宣传、报名、办理毕业证,咨询和供书等工作。
6. 组织、管理普通高中学生参加省举行的高中会考考试,实验考查和劳动技术课考查,负责有关考务工作,组织考试,加强考场管理,负责考生考籍及会考成绩管理,办理会考合格证书。
7. 招生工作实行“七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公开各项招生政策的规定;公开各类招生计划;公开招生条件和标准;公开各科类的报考人数;公开照顾录取政策和享受照顾的考生名单;公开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开录取结果;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教研室工作职责

1、依据国家教育方针,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实施素质教育,促进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业务管理工作和教材管理有关工作,为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
2、根据基础教育的性质、目的和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研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手段、教学评价,研究开发教育资源,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组织教师、教研人员参加教学工作研究和教学科学研究(课题研究)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组织教师开展专题性研讨活动。
3、以先进的教育思想指导教师优化教学过程,改革教学方法。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形成民主、平等、和谐、互动的师生关系,发挥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学习过程。总结推广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
4、制定教学常规制度,组织教学质量过程评价和必须的统一测试评估、命题对测试结果的处理,指导工作。
5、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划,组织编写地方教材、校本教材,和相应的教学参考资料。组织教材试验工作。评价认定本市的优秀教学成果。

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配合有关股(室)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和活动。
2. 协助领导组织协调机关的政务、事务,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运转。
3. 负责起草本单位综合性文稿及领导交办的其他文字材料,参与调研教育政策,组编教育信息。
4. 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和提案,督查领导交办的公务事宜。
5. 负责本机关财产管理、机动车辆调配管理,办公环境的卫生、绿化、美化等工作。
6. 加强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并督促实施。

人事室工作职责

1.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认真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的编制核定和调配工作。
2. 做好师范院校大中专毕业生的公招、双选工作,并按时为其办理转正定级和评聘职务手续。
3. 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及年度考核工作。
4.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做好全市教职工的调资晋级及日常工资管理工作。
5.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做好全市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6.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局领导做好对基层学校校长的考核、任免及推荐工作,全面推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
7. 依照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全市教师人事档案的收集、装订、保管、查阅、传递等工作,使干部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8. 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老干部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政治、生活待遇。
9. 认真做好本年度人事表报及其它工作,做到数据准确,填报及时,不出差错。
10. 协助局领导及其它科室搞好本年度的各项中心工作。

计财室工作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以及各项财务制度。
2. 负责本系统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分析当前、筹划未来,有效控制财务活动,使会计信息及时反馈,为领导科学管理和决策当好参谋。
3. 依据国家财经制度结合本系统实际建立财务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办法等,使财务管理工作做到办事有计划,拨款支出有预算,收支有标准,管理有制度,分析有资料,监督有要求。
4. 负责对本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单位,财务业务活动进行组织、实施、指导、控制、分析和监督检查,合理安排和使用各种资金,抓好会计基础管理工作,管好、用好资金,保护财产安全,提高使用效益。
5. 促进增收节支、积极挖潜掘力组织和争取资金,负责校舍建设、维修上项、列项计划及实施管理工作,千方百计地为发展教育事业服务。
6. 做好学校收费项目、标准贯彻落实及管理工作、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工作及上级和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

 

教育室工作职责

1.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献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 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市德育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拟定全市德育工作总体目标,做到有长远规划、有阶段安排,善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工作。
3. 传达上级工作指示,起草有关文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完成领导交付的各项任务。
4. 努力探索新时期学校德育工作的途径与方法,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加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德育示范校”、安全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
5. 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用正确的理想与信念占领广大青少年的思想阵地。
6. 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参与学校德育工作。
7.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经常深入学校检查、督促,切实抓好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工作。
8. 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规划,制定全市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规划并督促检查各级教育机构贯彻实施。
9.组织实施教学计划,制定普通中小学招生实施方案。
10. 指导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宏观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
11. 负责全市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工作。
12. 参与中小学师资和校长队伍建设与培训工作。
13. 总结推广教育、教学经验、组织和指导涉及全局性的课程改革实验。

幼教工作职责

1. 认真贯彻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拟定有关章程、制度规范幼教事业发展。
2. 承担对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制定相关标准,实行分类定级管理。
3. 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督促、督导、检查幼教工作。
4. 做好各级各类幼儿园的评审、定级、登记注册工作。
5. 培养和培训幼儿园园长、教师,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
6. 具体指导和推动家庭幼儿教育。
7. 开展0 - 6周岁儿童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

 

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办公室工作职责

1. 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扫盲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国家、省相关政策法规。
2. 配合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规划,指导小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意识渗透;中学教育中职业教育技术分流;高中教育中职业教育技术选择,推行初中阶段绿色证书和毕业书“双证”制度,杜绝义务教育阶段新文盲产生。
3. 巩固扫盲成果,大力开展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办好乡村两级文化技术学校,为农村培养大批初、中级实用技术人才。
4. 组织实施国家阳光工程,加强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中心建设,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5. 组织实施因职业、工种转换的在岗职工技术再培训、再教育工作,配合劳动部门做好劳动预备役培训工作。
6. 重点办好市职业高中,解决、指导好职业高中招生、专业设置、毕业生就业等工作。
7. 依法行政、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民办教育的办学行为。
8. 加强学历再教育、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积极构建农村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
9. 全面实施科教兴村、兴乡、兴市工程,加快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做到推广一样,致富一村。

教师培训工作职责

1. 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教育行政机关下发的有关师资培训、考核的指示,编制全市各类师资培训提高计划。
2. 负责各项师资培训及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3. 协助教师进修校及有关科室搞好新教师岗前培训、校长培训、中小学教师岗位技能培训等工作;
4. 做好专业合格的教师思想政治和教学能力考核签定,负责发放各种专业考核合格证书。
5. 总结推广全市教师培训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研究和撰写有关教师培训方面的论文。

档案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教育系统各类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指导,使教育档案逐步做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
二、负责本机关的来文登记、传阅、回收;并做好发文编号登记工作。
三、对本机关所形成的文件资料,要做到收集齐全,分类合理,及时组卷。
四、对本室所存档案要逐步使用计算机管理,加快计算机录入工作。
五、做好《文件汇编》、《教研汇编》、《基础教育汇编》工作。
六、做好档案管理的上交工作,对所有应该上交档案馆的各类档案都要及时造册上交。
七、对学校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定期业务培训。

勤工俭学办公室工作职责

1、对基层各校的劳动实践基地建设情况进行整体评估;
2、检查落实学校基地建设是否具备“教学育人,教学改革,劳动实践,为‘三农’服务,农、科、教一体的七项服务功能”;
3、对基地组织建设实行统一管理;
4、对基地的基础实施进行统一管理;
5、帮助学校办理土地使用、林权、产权等证书;
6、管理校办企业和校办第三产业;
7、对教育市场进行规范管理;
8、协调指导学校基地养种殖技术和校办企业工艺流程生产技术;
9、对学校的后勤管理、劳动实践课的开设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信息网络中心职能职责
信息网络中心是承担对全市各中小学的现代化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现代远程教育进行指导与管理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和本地实际,负责制定、落实全市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制定全市教育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程建设的指导、审批、监管和验收。
3、指导、督促各学校开展好信息技术教育、现代远程教育以及现代教育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4、负责全市中小学网络和计算机相关的技术培训、认证工作。
5、负责“青铜峡市教育信息网”建设、维护、动态管理和推广应用,负责教育信息的采集和发布;
6、负责全市中小学教育网络信息资源库的建设与管理。
7、负责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建设及网络教学维护工作。